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文件精神,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高生育服务水平,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人力资源聚集,为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支撑,特制定《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1.构建新型婚俗文化,抵制婚俗陋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

  2.探索优生定额补贴政策,为在我市助产机构建卡并分娩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给予1000元/人的优生补贴。

  3.建立辅助生殖补贴制度,为辅助生殖成功受孕并按政策生育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给予一次性5000元/人补贴。

  4.实施住院分娩免费政策,提高生育医疗待遇,夫妻双方均为攀枝花户籍的孕产妇医保报销后财政兜底住院分娩费用。

  5.发放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依顺产、难产等情况确定计算天数,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6.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对在我市助产机构出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攀枝花户籍的新生儿,在本地参保的,给予一年的财政全额资助参保。

  7.实施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

  8.落实税费减免政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9.完善育儿补贴政策,继续实施育儿补贴政策,适时调整。

  10.继续实施普惠托育补助,为在我市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入托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照200元/人/月标准发放托育补贴券。

  11.加强教育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

  12.加强住房支持政策,探索对攀枝花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政府补贴二孩家庭1.5万元,补贴三孩家庭2万元,联动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二孩、三孩家庭不低于相同标准的购房优惠。 

        三、《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的有效期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审核: 喻薇   责任编辑: 杨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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