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9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20〕86号)等法规及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等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规范行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共享行业工作动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9条,其中通过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5条、阳光旅游攀枝花微博公开信息678条、旅游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13条、其它渠道及方式公开信息173条。按要求编制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统一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未接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的申诉案。

  (五)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共承担30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其中,主办16件、会办14件,市级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5件、会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主办11件、会办12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三线文化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旅事业融合发展等多个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依法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制定《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更新维护、教育培训、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管理和保障等相关措施,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明确及时提供更新数据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严格上网内容审核把关等网站建设具体要求,将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41个栏目分工到科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及数据更新,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2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5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4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受关注度不高、互动交流参与率较低。

  二是政策解读发布方式和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均依据政府网站进行解读发布,公众广泛知晓度较小,图文解读部分只有依据第三方机构保障。解读内容在让老百姓看得懂、清楚明白政策传达的信息等方面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效能。推进科室分工负责栏目建设有关措施,及时有效发布公众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第一时间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借助宣传营销、公益活动、群众咨询等时机,推荐公众选择政府网站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享受政务服务、参与互动交流。

  二是及时有效推动政策解读及发布。利用各类政务平台、主流媒体、新媒体等载体,多渠道、多种方式公开发布行业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政策解读公众能看得懂,清楚理解政策传达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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