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二十二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违法行为进行第二十二期曝光。
一、非法营运车辆曝光信息
- 2020年9月29日,陈*富驾驶川DM720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13日,康*平驾驶川DWJ56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信息
- 2020年10月20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段*勇驾驶川DT1993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0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钱*驾驶川DT1732号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0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刘*华驾驶川DT0581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1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贵驾驶川DT2403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3日,攀枝花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谭*驾驶川DT1767号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6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华驾驶川DT2503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6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苟*驾驶川DT2123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7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熊*友驾驶川DT1667号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7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江*驾驶川DT0362号车议价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10月28日,攀枝花市宗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顾*彬驾驶川DT1866号车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