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十三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违法行为进行第十三期曝光。
一、非法营运车辆曝光信息
- 2020年6月12日,魏*林驾驶川DFP36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6日,张*全驾驶川DER67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8日,陈*驾驶川D30A6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信息
- 2020年6月9日,攀枝花市友谊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唐*成驾驶川DT1808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6月9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高*发驾驶川DT2613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6月9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涛驾驶川DT2152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6月10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龚*东驾驶川DT2596号车未按规定使用车辆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6月17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马*涛驾驶川DT2130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6月17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林*驾驶川DT1946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6月28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张*华驾驶川DT2388号车接受电召任务未履约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2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张*飞驾驶川DT1912号车议价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