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攀枝花市残联民生项目流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28 点击次数:

项目

实施政策文件

受益对象申报条件

选取条件

补贴标准

资金发放方式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省残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局 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残办【2018】31号)

本市户籍,0-12岁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的儿童

本市户籍,0-12岁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的儿童,经监护人申报,逐级审批,纳入机构进行康复救助。

日常康复训练:1万元/人/年,手术2万元/人/年,辅具适配0.5万元/人/年。

按标准及完成情况划拨到康复机构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本市户籍,0-6岁听力残疾儿童

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指针,符合佩戴助听器和日常康复训练

省级承担。人工耳蜗产品由省残联提供,省级承担术后1.6万元康复训练费,下发助听器。

手术由华西医院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开展。

术后康复训练由省聋儿康复中心开展。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本市户籍的贫困残疾人

经过申请审批符合条件纳入救助。

500元/人

采购发放

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本市户籍,贫困精神病患者,经专业机构鉴定诊断有需求患者。

患者自愿申请,经审批符合条件患者纳入救助。

服药:

1200元/人

住院:

5000元/人

划拨到专业机构

贫困肢体残疾人假肢装配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本市户籍,贫困肢体残疾人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审批后纳入救助。

8000元/具

 

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6000人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本市户籍,16-59周岁残疾人。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审批后纳入。

 

 

扶持12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本市农村户籍,16-70周岁贫困持证残疾人。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审批后纳入。(优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