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实施政策文件 |
受益对象申报条件 |
选取条件 |
补贴标准 |
资金发放方式 |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省残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局 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残办【2018】31号) |
本市户籍,0-12岁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的儿童 |
本市户籍,0-12岁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的儿童,经监护人申报,逐级审批,纳入机构进行康复救助。 |
日常康复训练:1万元/人/年,手术2万元/人/年,辅具适配0.5万元/人/年。 |
按标准及完成情况划拨到康复机构 |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
本市户籍,0-6岁听力残疾儿童 |
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指针,符合佩戴助听器和日常康复训练 |
省级承担。人工耳蜗产品由省残联提供,省级承担术后1.6万元康复训练费,下发助听器。 |
手术由华西医院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开展。 术后康复训练由省聋儿康复中心开展。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
本市户籍的贫困残疾人 |
经过申请审批符合条件纳入救助。 |
500元/人 |
采购发放 |
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
本市户籍,贫困精神病患者,经专业机构鉴定诊断有需求患者。 |
患者自愿申请,经审批符合条件患者纳入救助。 |
服药: 1200元/人 住院: 5000元/人 |
划拨到专业机构 |
贫困肢体残疾人假肢装配 |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
本市户籍,贫困肢体残疾人 |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审批后纳入救助。 |
800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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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6000人 |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
本市户籍,16-59周岁残疾人。 |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审批后纳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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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12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 |
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攀委办【2018】26号) |
本市农村户籍,16-70周岁贫困持证残疾人。 |
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审批后纳入。(优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
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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