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补贴类项目:
(一)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专项生活救助
1、救助对象:在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我市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2、救助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90元以下(含490元)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按1500元/户的标准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91—980元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81—1470元(含1470元)的意外致困建档职工按800元/户的标准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10元以下(含610元)困难农民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11—915元(含915元)意外致困农民工按500元/户的标准救助。
(二)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在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我市城镇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指共同生活居住且相互间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下同)患重症、慢性病或意外事故(因违法违纪、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自杀、自残、医疗事故等引发的伤害和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费用除外,下同),家庭支付医疗费用较高的。
2、救助病种:重症指癌症、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移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儿童脑瘫(患者须为未满14周岁困难职工子女)、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须为未满14周岁困难职工子女)等疾病。慢性病指糖尿病一型、二型、三型,高血压二级及以上并伴心、脑、肾损害,慢性肺心病,风心病,心肌病合并心功能不全或心律失常,冠心病,帕金森氏症,癫痫,精神病(指除重性精神病以外的其他精神病),急性脑血管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感染,肌萎缩侧索硬化,重症肌无力,肝硬化,乙肝,甲减,甲亢,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药物维持治疗等疾病(下同)。
3、救助标准:视家庭困难程度及所患病种、家庭自付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的医疗费用,下同)情况给予救助。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职工按照一个年度内自付医药费部分的5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困难农民工按照一个年度内自付医药费部分的4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患慢性疾病的,特困职工按照一个年度内自付医药费部分的4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困难农民工按照一个年度内自付医疗费的3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三)因病致贫城镇职工、农民工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471元—1960元(含1960元)、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症、慢性病或意外事故,家庭自付医疗费超过家庭12个月总收入50%的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16元—1220元(含1220元)、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症、慢性病或意外事故,家庭自付医疗费超过家庭12个月总收入50%的攀枝花户籍农民工。
2、救助病种:同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医疗救助相同。
3、救助标准:视所患病种和家庭自付医疗费情况给予救助。其中患重大疾病的,按照本年度内自付医药费部分的3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患慢性疾病的,按照本年度内自付医疗费的2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助学救助
1、救助对象及条件:⑴建档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或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⑵经市扶贫移民局认定的建档立卡的农村精准扶贫户子女;⑶攀枝花市户籍;⑷在攀枝花市内高中就读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考(在外地高中就读但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免学杂费的可纳入)。
2、救助标准:按照考入大学的类别给予3000—6000元的一次性救助(不含圆梦行动)。
需提供的救助申报材料
(一)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专项生活救助
按照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困难农民工、意外致困农民工五个类别,分类别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专项生活救助实名制汇总表、困难职工(农民工)专项生活救助申请表。
(二)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医疗救助及因病致贫城镇职工、农民工医疗救助
按照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和因病致贫职工、农民工分类别填写报送汇总表,申请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基层工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卡、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病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助学救助
填写报送汇总表,申请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基层工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卡、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大学录取通知书(网络查询截图或复印件)。
申报流程
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基层工会申请,基层工会审核情况后签字盖章上报上级工会,上级工会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总工会;申请表上填报单位意见须有工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盖工会鲜章,不得盖空白章。
二、培训类项目:
1、实施政策文件。按照省总下发的培训类项目申报文件收集县(区)总工会、国企改革大企业培训需求以项目书形式申报省总,以省总审批文件作为培训依据;2、受益对象及选取。根据省总批复文件要求的类别进行培训,目前,培训类对象包括:工会建档困难职工、下岗职工、转岗职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3、培训机构选择。市总根据市人社局定点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并组织市总相关部门统一评审,优先选择实力强、办学效果好的培训机构以文件形式确定为市总工会定点职业培训学校。市、县(区)总工会委托定点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结果进行公示;4、培训方式。按照人社部关于职业能力培训的文件,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进行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安排,严格考勤制度、抽查制度。培训结束后,市总根据培训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每班不超过50人)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