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实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25 点击次数:

持续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16个城乡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项目,启动54个乡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资金安排30200万元,其中,县(区)资金2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30000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