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推进“绿色信贷” 要全面构造符合环保要求的良好信贷资产格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8-0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国工商银行推进“绿色信贷” 要全面构造符合环保要求的良好信贷资产格局 |
200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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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工商银行日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等文件,率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行总行有关负责人说,工行将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逐步建立信贷支持环保的长效机制,全面构造符合环保要求、收益稳定、运行安全、经营和社会效益良好的信贷资产格局。 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授信审查的基本内容之一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意见》要求,工行各行各机构要把环保合规和“绿色信贷”建设作为“一把手”直接负责的重点工程,全面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同时,总行也将逐步将环保依法合规指标纳入行长绩效考核体系,从严考核。当前,结合贯彻三部门的意见,工行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信贷要求。各行要抓紧建立环保政策的“一票否决制”,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基础,严格信贷市场准入,即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要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授信审查的基本内容之一,对有环保违法信息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必须严格信用定级评定,不得增加授信;重点审查企业环保审批程序的依法合规性,对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等不符合相关审批要求的项目坚决否决;对新建、在建项目环评报告未经审批同意前,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审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在办理小企业特别是化工、印染、造纸、酿造等行业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时,必须进行生产技术流程的严格审查和现场勘查,认真审查企业环保监测报告,不得擅自放宽贷款条件和市场准入标准。 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 这位负责人指出,环保部门与工行的配合十分重要,要共同联手,形成控制污染企业的合力。各行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环保部门的沟通合作,逐步建立起环保信息日常沟通机制,逐步形成信贷和环保协调配合、防范信贷风险和节能减排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辖内企业环保信息的跟踪监测力度,高度关注重点河流、湖泊流域,城市重要水源地等周边城市和地区以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环保达标情况,建立定期访察制度,将企业环保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以供各行在贷后管理中及时查询。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和项目,不增加新的融资;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 逐步建立信贷支持环保的长效机制 这位负责人说,在严格对污染项目信贷的同时,今后工行全行将密切与环保部门合作,加大对节能环保工程、污染治理、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循环经济试点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信贷支持环保的长效机制。对重点企业也将积极支持其增加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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