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6-01     来源:市卫健委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有力有序推动《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62 号)要求,市卫健委及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市级督导组,于5月16至18日按计划对区县和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执法监督机构依法履职情况,疾控中心、职业病体检诊断机构和放射诊疗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报告、监测、风险评估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等情况。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所做的工作,并就职业健康体检、诊断报告书写、放射诊疗操作等注意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日常监督有部署、有检查、有追踪。二是结合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执法监督人员工作能力。三是规范职业病体检和诊断机构行为,督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做到依法、规范、科学、公正地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