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指导米易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现场审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空气、标本、各种培养基等)决定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业曝露危险高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部门。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国家实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由于实验室要求专业知识较多,县(区)日常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接触病原实验室机会不多,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米易县卫生监督所在对米易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现场审核时请求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提供技术指导。

  市卫监支队进行了精心准备,并制定了详细的现场监督检查表格,于2016年2月23日前往米易县,与米易县卫生监督员一起对米易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开展了现场审核。

  卫生监支队卫生监督员针对现场基本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步骤一边审核,一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特别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关键监督点进行认真查看。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实验室入口无生物危险标志,未按规定建立《生物安全手册》,无员工培训记录等问题,现场指导米易县卫生监督员对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这次手把手地现场指导,使基层卫生监督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现场审核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能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基本条件开展监督检查,对关键监督点进行重点监督,同时也促使支队卫生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达到了共同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