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市社保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社保局、居保局(农险处),中心各科室:
根据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贯彻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暨全省社会保险视频会议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2020年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2020年社会保险
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社保经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委决策部署,在中心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以全面深化和落实各项社保改革任务为主线,以强扩面、保发放、防风险、抓基础、优服务为重点,推进社保经办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社保经办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保发放工作力度,强化政务服务大厅防控措施,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依规延期办理业务。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及时收集、研究、处理特殊时期社保支持政策落地经办中的问题,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二)贯彻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惠民政策。深入学习领会本次减免企业社保费等各项政策精神和重要意义,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经办规程并严格执行。分类确定具体适用对象,优化办事流程,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应对政策执行期内的风险矛盾,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二、大力推动社保参保扩面
(三)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工、贫困人口、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实施精准扩面,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社保扩面计划。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重点推进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二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等工作。
(四)全力做好社保扶贫工作。继续落实好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及时将新增贫困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做好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社保政策的落实,实现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继续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动态清零、销号。将农民工集中就业的新开工建筑工程及时纳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避免农民工因工伤致贫返贫。加大贫困乡村定点帮扶、业务能力培训和基层平台建设支持力度,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推动社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五)认真执行社保基金省级统筹相关规定。按照完善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和省里的统一要求及安排,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统一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和经办服务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办法和省局预算管理规定,落实好统筹基金预算管理。
(六)稳妥推进机保改革和经办管理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周密组织开展我市退休“中人”待遇计发兑现和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好我市各类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原缴费年限问题,保障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优化办事流程和网厅业务功能,高效办理各项业务,提高经办服务能力。顺利完成机保系统向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迁移工作。按照职业年金经办规程,全面规范年金经办管理。强化职业年金征收和账实匹配,做好职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待遇计发工作。协同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征缴工作,准确记录个人权益,保证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准确计发。
(七)继续做好降费率和社税移交工作。继续落实好各项社保降费率政策,做好降费效果统计分析和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扎实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已移交险种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标准,优化完善共享平台,推动平台运转顺畅、数据实时准确、流程清晰简明、业务高效协同,避免参保对象“多头跑”。摸清企业历史欠费底数,妥善处理欠费企业职工关系转移、退休审批和待遇核定等事宜。严格执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政策,完备补缴资料,规范补缴程序。按照“先规范、后移交”的原则,对照国家验收标准,完备涉企险种移交条件,稳妥推进后续移交工作。
四、切实防范化解社保经办管理风险
(八)强化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做好社保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基金报表编制、分析工作。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动态监测基金运行情况,强化对基金运行风险的分析研判和及时预警。按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基金省级归集管理工作。
(九)扎实抓好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坚决落实“三个全面取消”。按照“行政、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的模式,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形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预警、监督检查、风险报告 “六位一体”的经办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人社部《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建立常态化数据稽核机制,利用本部门和外部门数据资源,加强对违规一次性补缴、重复领取待遇、违规向服刑人员等不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社保待遇等疑点数据核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督促全面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重要敏感岗位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和基金财务业务对账等制度。采用自查、抽查、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加强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经办管理要情报告制度。加强经办人员管理,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
五、统筹做好社保经办重点工作
(十)持续做好待遇调整和发放管理工作。继续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和发放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持续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加快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进程。大力推广“四川e社保”手机APP中的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健全通过医保住院、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比对进行资格认证,将信息比对作为异地居住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的主要方式。
(十一)认真做好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积极推进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优化经办流程,提高经办效率。探索与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尘肺病等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及预防专项行动。
(十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规定,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确保即征即保、分类施保,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启动运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经办工作信息化,规范经办流程,严格风险防控,强化工作调度。
(十三)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社保经办工作。全面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断保和可补缴年限核查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缴费办理工作,及时受理、完成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做好财政补贴资金记账、结算工作,准确记录个人权益,为退役军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快推进驻攀部队文职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启动实施其养老保险工作。
(十四)继续优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面依托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e社保”开展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实现市、县两级社保机构接入省公共服务平台,取消线上服务参保缴费凭证,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做到业务网上申请、办理进度网上查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线上办理。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省级统接统转,提高办理质效。
(十五)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全省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工作安排,推进我市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规范认定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信用分析模型,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违规行为堵后门、断后路。开展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形成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失信行为跨部门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探索社会保险领域失信行为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事前承诺、失信惩戒、限期整改、动态修复”的新型管理方式。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建设,试点探索对守信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经办“绿色通道”。
六、持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十六)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梳理系统建设和业务经办管理需求,制定全市统一业务标准、流程及规范。积极推进信息系统接入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广泛推广使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和手段,着力推动社保经办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联网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成果在精准扩面、行风建设、制度运行、基金管理、稽核风控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服务。
(十七)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入推进“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深化社保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社保经办综合柜员制,努力实现“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无差别”服务和“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深入开展年度政风行风暗访及群众满意度测评和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十八)加大社保宣传舆论引导力度。继续全面推进“看得懂、算得清”相关工作,创新宣传渠道和模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浅出地宣传、解读政策。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重要节点,以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宣传方式,做好全民参保计划、减免社保费和综合降费、待遇调整、社保扶贫、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人社服务标兵”“最美社保人”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讲好社保故事、传播社保声音。完善舆情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密切关注并妥善应对重点群体的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化解社保舆情风险。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十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深入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加强纪律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社保经办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二十)加强社保经办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培养社保基金管理、统计精算、数据分析应用、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经办宣传等领域的业务能手,提高系统干部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探索灵活多样的比武形式,持续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倡导重实干、重规范、重水准、重团队,积极营造团结、奉献、创新、卓越的社保文化,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社保经办队伍。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