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便民服务温馨提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市社保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
1.缴费业务。关注“攀枝花智慧人社” APP、网上办事大厅http://rsj.panzhihua.gov.cn/(企保)或http://119.6.84.89:8116/scsbwt/(机保),按步骤办理社保缴费、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网上办事大厅还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单位申报业务(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变更养老金发放账号,因遗失需要变更的由参保单位在“网厅”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18782336927(企保)、13882321477(机保)
2.补费业务。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个人)业务:当年按月正常缴费中断的,不会影响当前待遇,当年内均可补缴;去年中断缴费的,可在3月31日前补缴(截止时间是否延长视疫情情况而定)。缴费请到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或应用工商银行手机APP自助缴费。咨询电话:13550924551。
养老保险158号文补费业务属特殊补费业务,疫情结束后办理。咨询电话:13882386017。
3.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转出地参保缴费凭证,可委托他人办理。参保缴费凭证有效期为1年,如在有效期内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办理。咨询电话:13320714977。
4.单位延期缴费不影响当前待遇,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办理。咨询电话:13982385988。
(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通过“攀枝花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界面,按提示在手机上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疫情期间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暂不停发基本养老金。
(三)退休手续办理
退休时间以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准,延迟办理对待遇无影响,疫情期间因故未能及时办理退休的,今后将据实补发。咨询电话:18908140586。
(四)待遇申领
1.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不到账,请电话告知开户银行、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姓名四项内容,经核实后给予补发。咨询电话:15983582688。
2.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补助领取手续,补助将从退休人员死亡次月开始补发。咨询电话:13808144541。
3.养老保险丧抚费办理,待去年全省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办理,公布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后。
4.工伤业务,加入“攀枝花市工伤保险申报”QQ群(群号:1037883620),提交申报资料和申报表PDF文档,中心审核办结后电话反馈结果,疫情解除后统一收集纸质资料。疫情期间,开辟快捷通道,优先办理因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被认定的工伤。预约咨询电话: 1598358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