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保中心圆满完成改制企事业单位2019年各类人员代发待遇调整工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市社保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至9月16日,攀枝花市改(转)制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代发待遇全部发放到位,至此,2019年代发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转制的相关政策,市社保中心对市属国有改制企业退休教师、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转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事业办法待遇进行了调整,将调整后的事业办法待遇与调整后的企业办法养老金进行比较,形成此类人员2019年的补差金额,从今年1月开始进行补发或扣发。本次共调整涉及717人,调整后人均月补差金额1207元,较2018年增加30元。同时,市社保中心还按照《关于2019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05号)规定,对由我中心托管发放待遇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工伤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了调整,并从今年1月进行补发,其中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92元、5-6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56元,工伤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84元,调整后人月均伤残津贴3086元,人月均抚恤金14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