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召开社会保险降费减负企业座谈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5-08 来源:市社保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市社保局于5月8日上午,召开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座谈会。市人社局、市社保局负责人和我市18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社保局局长贺江都对降费政策出台背景和政策内容做了详尽的阐述,并指出降低社保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人民群众享受社会发展红利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降低社保费率作为一项促进经济转型的发展举措和重要的民生工作摆上紧要位置,要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能有任何差错,按期将社保降费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应减尽减,应降尽降。
根据《实施办法》,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主要内容有: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据测算,降低费率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每人每月最高将降低2525元,我市企业整体缴费减少超过1亿元。降低费率将大大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有利于增强我市企业活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助力。同时,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随后,各企业代表对《实施办法》政策所关心的问题做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