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为主 以“和”为贵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原创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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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钒钛高新区某企业到我院反映其与凉山籍农民工罗某因工伤待遇发生分歧。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更好地服务农民工维权,我院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就工伤待遇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签订了调解协议。4月4日上午,双方在我院主持下进行仲裁调解书置换,用人单位当场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3万元。

    今年以来,我院调解工作以“快”字当头,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所盼,及时调解处理了多起农民工劳动争议,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13万余元,并有效减少了劳动者维权成本,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我院将继续贯彻“以调为主”的工作思路,创新调解方法,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树立好仲裁公正、高效、便民的“准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