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解纷 安“薪”不忧“酬”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从立案到今天调解,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你们!”2026年3月18日上午,彝族同胞张某某走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庭审室时激动地说。当天上午9时,市仲裁院依法开庭审理张某某诉某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并在庭审现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该案从3月4日立案受理到圆满化解,仅用时14天。
3月4日,市仲裁院收到张某某(彝族)递交的诉状,称其在某某公司务工期间被拖欠数月工资,多次沟通无果。考虑到案件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且当事人急需工资维持家庭开支,市仲裁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当日完成立案受理,并迅速排期开庭。庭审当日,承办仲裁员在查明欠薪事实的基础上,将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案。一方面向公司方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阐明拖欠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少数民族员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引导张某某理解企业经营面临的暂时困难。
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现场确定了支付劳动报酬的具体时间,双方签订庭审笔录、调解书。从开庭到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整个过程仅用一天时间。“调解不是简单‘和稀泥’,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优解,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威严,又体会到司法温度。”承办仲裁员表示。
截至2026年3月,全市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少数民族案件42件,均实现快立快审。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30件,调撤率达71.42%,有效维护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用法治力量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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