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洪达、李谋清辞职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2-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文 号:
2011年12月14日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洪达辞去攀枝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接受李谋清辞去攀枝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