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洪达、李谋清辞职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2-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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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4日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洪达辞去攀枝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接受李谋清辞去攀枝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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