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07-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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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9日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自力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元海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德顺的攀枝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冯明钢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曹 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仕强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顾 玉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贝贝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龚卫东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许朝晖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龚建元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明林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赖卫国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维力的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晓丽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仲安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唐永玲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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