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07-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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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9日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自力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元海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德顺的攀枝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冯明钢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曹 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仕强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顾 玉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贝贝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龚卫东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许朝晖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龚建元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明林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赖卫国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维力的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晓丽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仲安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唐永玲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