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贞康等十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8-10-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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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文件
攀府人〔2008〕19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贞康等十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08年10月14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贞康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鹏举为攀枝花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万华为攀枝花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 超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 东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戴仕军为攀枝花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勇为攀枝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潘海平为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
谢开均的攀枝花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 莉的攀枝花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茹的攀枝花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继川的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汪 洋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