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华铁平、诸韶华辞职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6-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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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攀枝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华铁平辞去攀枝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诸韶华辞去攀枝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