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6-10-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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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 

  许朝晖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萍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饶庆华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于敏锐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莉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费强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许朝晖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萍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饶庆华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敏锐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莉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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