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6-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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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许朝晖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萍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饶庆华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于敏锐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莉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费强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许朝晖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萍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饶庆华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敏锐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莉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