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攀枝花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7-10-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三州和乡镇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发〔2004〕52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三州和乡镇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64号)精神,经研究,我市2006年拟组织选拔1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支农、支教、支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毕业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核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拔名额

  2006年全市选拔高校毕业生的名额共计19名,其中:仁和区12名,米易县3名,西区4名。

  具体招考乡镇、职位、报考资格条件和录用排序方式等见《2006年攀枝花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职位情况表》。

  三、选拔对象

  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4年、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选拔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组织能力强,热爱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对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高校“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06年8月28日-9月1日。

  (二)报名地点:四川攀西人才市场。

  (三)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1)正式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已到市、县(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报到交存了就业报到证的人员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安排工作单位证明);(4)户口簿(户口在原就读学校的凭学校出具的户口证明,尚未落户的人员持学校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凭锻炼地所在县以上团委项目办出具的锻炼期满的证明和考核材料;(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须持上述(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四川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三州和乡镇工作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9月20-22日在报名点发给准考证。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各职位报考人数与选拔名额之比不应低于3:1,如不足3:1时,市人事局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在职位与职位之间适当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3:1或没有调剂对象的,相应调减选拔名额。

  (六)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35%。笔试时间为9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享受笔试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面试对象按参考人数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根据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并予以张榜公布。面试时间、面试事项由市人事局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一是在市人事局张榜公布;二是登录攀枝花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pzhrs.gov.cn或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查询。

  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选拔名额,按综合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区)人事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人事局同意,可依次递补。整个选拔工作原则上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结束。

  八、选取

  体检、考核合格拟被选取的毕业生,填写《四川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三州和乡镇工作审批表》,经县(区)人事局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五天)后,由市人事局审批。毕业生接到选取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锻炼地所在的区县人事部门报到;超过报到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选取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九、安排去向与管理

  毕业生被选取后,安排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乡村中小学校、乡镇企业和村民委员会锻炼2年。锻炼过程中,允许毕业生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和企业,鼓励毕业生长期投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毕业生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

  被选取人员的档案、户口、工资由县(区)人事部门管理,享受当地行政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毕业生两年锻炼期满,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且乡镇行政机关有编制空缺的,原则上录用为乡镇机关国家公务员并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其中特别优秀的,可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未被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安排在本人锻炼期间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在乡镇事业单位锻炼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整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对锻炼期满后愿意继续留在锻炼单位工作的,组织、人事部门应予支持和鼓励。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报名点等场所公布联系电话,并在考场设立招考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时咨询。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3325133。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事局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