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9-03-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从优秀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
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试行意见》(川组通〔2007〕5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拟公开考试录用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办法
考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社区)基层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群众推动农村和社区建设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5、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录用的情形。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3周年以上(截至2009年3月26日);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6日—1969年3月26日)。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报考范围:
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本区(县)职位。
三、报考职位
单位 名称 |
职位 名称 |
录用 名额 |
招收 范围 |
招收对象 |
学历 |
专业 |
仁和区 |
乡镇(街道)公务员 |
1 |
原则上攀枝花市仁和区 |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
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盐边县 |
乡镇(街道)公务员 |
1 |
原则上盐边县 |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
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四、考试科目及记分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及农村、社区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分别占30%和20%。
五、考录程序和时间安排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公开招考公务员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5—26日。
报名地点:招录职位所在区(县)委组织部。
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户籍证明、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出具的任职时间证明、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手续。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攀枝花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由区(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本区(县)职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准考证领取:2009年4月22日—24日,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区(县)委组织部领取。
(二)考试。笔试、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承担,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于2009年4月26日进行,笔试成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公布。
各区(县)每个职位笔试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不应低于5:1,如不足5: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录用名额。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该职位录取名额与进入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于2009年6月20日—22日进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表现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本人受到过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在其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七天内提出复检要求的,可以给予一次补检。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后,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区(县)范围内公示7天。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反映出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签发录用通知书。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六)初任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初任培训。
六、录用后的管理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则上安排在本区(县)乡镇或街道机关工作。如原所在村(社区)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原职务;任职期满后,如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后,可继续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参选。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区(县)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乡镇或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
七、纪律与监督
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遵循有关法规政策的基本精神,严肃考录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3335886 3350424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3325133
仁和区委组织部 2909325
盐边县委组织部 8655194
监督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3342351
市人事局纪检组 3325058
200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