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事局关于市级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次考试成绩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7-10-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8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攀人发[2006]18号)的要求,我市于7月15日进行了全市公务员《公务员法》补考,全市共有365名公务员参加补考。现将市级部门公务员补考成绩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365名公务员参加考试,经研究,以60分作为合格线。
二、成绩公布及查询
市级部门补考合格的公务员公布在党政网和攀枝花人事信息网上。凡参加了考试而未公布成绩的公务员为考试不合格人员(含无故缺考人员)。
需要考试成绩的单位,可凭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证明,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或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领取本单位公务员的补考考试成绩单。
本人对成绩有异议,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七日内到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凭准考证办理查分手续。
200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