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事局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简章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7-10-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260号)规定,现将2005年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范围

  (一)招考对象: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考范围: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考,其他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招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06年7月31日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69年11月1日-1987年10月28日之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四川省党的机关工作者、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5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招收单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共招收8名,其中:攀枝花市仁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攀枝花市米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攀枝花市盐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攀枝花市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名,攀枝花市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名。

  四、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9日-30日。

  (二)报名地点:攀西人才市场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及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和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由报考者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交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地所在县以上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及考核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劳改(监狱管理)、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手续到报名地点报名,如实填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录用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录用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公共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五、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经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同意调整的报考者中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六、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11月24-25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并查询考试地点。代领准考证,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领取。

  七、考试

  考试由市人事局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各占50%。笔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27日。笔试成绩由市人事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27日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查询。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并可享受笔试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面试对象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拟录取人数3:1的比例,根据本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按规定比例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3倍的,进入录用体检、考核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地区本系统其他录用考核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定于2006年1月14日。

  八、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的名额(含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后的第2-3日内进行。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成绩及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调查线索。

  十、考录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笔试面试成绩表和体检、考核材料,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送省人事厅审批。其中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06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的,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已报考省内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它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机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国家公务员的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统一考核,择优录用。为保证录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组织实施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人事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监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各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联系电话:  3348210(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325133(攀枝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监督举报:  3342351(市纪委信访室)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公务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