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7-01-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位报考2006年药监系统公务员考生:

  根据《公告》要求,进入笔试前3名且成绩合格的人员,请于2007年1月19日到成都市玉沙路98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参加资格复审。应具备手续如下:

  1.《200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报考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职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证明。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我局报经省人事厅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于2007年2月3-6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设在成都。面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ОО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