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3-14     来源:专技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攀委办发〔201726号)、《攀枝花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攀人社发〔2012159号)和《攀枝花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暂行办法》(攀人社发〔2013289号)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已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其所在单位在培养管理期限内按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已培养成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详见附件2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成功人员名单),其所在单位需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含: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便于财政划拨培养资助经费(该经费为市财政资助培养单位的经费,不发放给个人)。

 

 

 

 

附件:1. 2018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一览表

             2. 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成功人员名单

附件1:2018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成功人员名单.xls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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