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再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2523万元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再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2523万元

为有力保障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经积极争取,我市获2016年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23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安排至各区其中:中央资金2310万元,省级资金213万元,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同时,各区的工程实施进度也随着资金拨付到位纳入省厅严格考核范围。(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