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落实全市新购普通商品房购房补贴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12-08     来源: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市财政积极落实全市新购普通商品房购房补贴

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调节市场供需关系,控制商品房总量、消化存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暂行意见》有关规定,市财政在2015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2日期间,将对在我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140㎡及以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购房者、本市农村居民购房者、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3 类人群,继续实行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5%,其他人群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2%。为切实贯彻落实好该项惠民政策,市财政局一方面及时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攀住规建[2015]125号),就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发放程序等作了详细说明,使购房补贴工作宣传明确、操作规范;另一方面,市财政在年初预留100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根据近期交易数,及时追加新购普通商品房购房补贴缺口资金2200万元,补贴资金按照进度累计达到3200万元。截至目前,补贴资金已拨付到位2500万元。据统计,受补贴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2015年7月,市区商品房销售量为700套,同比增长45%,环比增长11%;销售面积6.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环比增长5%,政策引导拉动作用成效较为显著。(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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