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政策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1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我市落实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政策

  今年,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8元,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78元。近期,市财政局核拨了我市第二批孤儿基本生活补助60万元,全年共拨付资金200余万元,落实了提标政策,切实改善了孤儿生活条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