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行城市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6-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对未列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范围的市辖区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其中: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小学340元/生·年,初中440元/生·年执行;免除教科书费标准按小学150元/生·年,初中310元/生·年执行。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寄宿学生每生每学年给予生活费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目前,市财政已下达城市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2,870.29万元,其中新增“一免一补”资金489.27万元。对已经收取的2013年春季学期的教科书费,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给学生家长,以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