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7-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扩权试点县财政局,发改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我们编制了《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以下简称《收费清单》)、《攀枝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以下简称《涉企收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收费清单》(含《涉企收费清单》,下同)包括截至目前在我市范围内实施收取的国家批准设立和四川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收入管理方式等,按本《收费清单》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攀枝花市范围内实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以本《收费清单》为准。今后新增、取消、停征以及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及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xls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