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号公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7-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华电总部及所属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等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华电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43家、参股公司208家;资产总额7791.45亿元,负债总额6352.52亿元,所有者权益1438.93亿元,资产负债率81.53%;当年营业总收入1873.71亿元,利润总额131.23亿元,净利润85.4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0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46%。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华电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不断调整优化电源结构布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管控机制和内部管理,强化全面风险体系建设;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也发现,中国华电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中国华电总部及所属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荣公司)等9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摊销无形资产、确认投资损失等,造成多计利润1.03亿元。
2.2016年,中国华电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不准确,涉及资产8072.2万元,造成多计利润163.54万元;对所属企业间关联交易抵销不充分,造成少计利润1231.65万元。
3.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处置净收益等核算不准确,造成少计利润4543.09万元。
4.2016年,所属华电科工等4家企业列支交通补贴等工资性支出3246.54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3年至2016年,所属华电科工违规将项目对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额80.21亿元,其中2016年14.27亿元。
2.2013年至2014年,所属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8个资金信托计划尽职调查及后期监管不到位,造成11.21亿元信托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存在损失风险。
3.2015年,中国华电未按规定报备所属华电科工出资4.6亿元对外收购股权事项。
4.至审计时,所属太仓华电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长期闲置,已计提减值准备3.32亿元。
5.2011年至2016年,所属华电科工向中介机构支付的1.92亿元代理费依据不充分。
6.2014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7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87亿元。
7.2014年,中国华电收购一个天然气项目后未按规定报备,2016年该项目亏损1.19亿元。
8.2005年至2012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违规收购一家煤矿股权出资8176万元,后因该矿列入过剩产能关闭名单,至2017年4月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所属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收购3个发电项目,其中两个项目至2016年底累计亏损7380.55万元。
10.2014年,中国华电未经报备同意下属单位购买股票,至2017年6月15日形成浮亏5465.68万元。
11.2014年,所属贵州华电华和能源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5000万元,因承担连带责任面临损失风险。
12.至审计时,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未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权,还代偿其涉诉债务形成损失3744.38万元。
13.2013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在处置股权过程中,违规将在用资产报废,涉及资产净值3019.96万元。
14.2016年,中国华电的集中招标采购不合规,涉及合同金额2921.78万元。
15.所属贵州华荣公司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至2017年4月2130万元建设资金已闲置3年。
16.2011年,所属华电科工未经批准预付项目收购款,后项目难以推进,至审计时还有1575.23万元预付款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
17.2016年,中国华电违规获取项目资金1510.62万元。
18.2014年至审计时,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未经批准停建部分工程,造成163.2亩工业用地闲置。
19.2014年至2015年,所属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报经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违规同意3个煤矿由基建期转入试生产阶段,至2016年底累计生产煤炭4396.49万吨。
20.2013年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10家企业未按规定报经集团审批新开立40个银行账户。
21.至审计时,中国华电未对所属4家企业的5项违规决策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22.至2016年底,中国华电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化解过剩产能等任务;2015年,中国华电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23.2016年3月至6月,中国华电未按要求取消或暂缓建设电力盈余地区的煤电项目。
24.至2016年底,中国华电已建成投产的9个电源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1.12万亩。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5年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列支超集团内部标准的业务招待餐费8755.5万元,其中2016年4559.53万元。
2.2014年至2016年,所属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职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涉及金额219.8万元,其中2016年15.1万元。
3.2014年至2016年,所属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违规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57.83万元。
4.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中国华电所属企业一名中层管理人员违规持有该企业间接控股的一家公司股权,并转让获利29.89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华电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