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8号公告: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0-09 来源:系统管理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5年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东航集团本部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东航股份、东航投资公司)等6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东航集团成立于2002年8月,主要从事航空运输、通用航空、航空食品、进出口贸易、金融期货、传媒广告、旅游票务、酒店管理等。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东航集团2014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27家、参股公司56家;注册资本148.76亿元,资产总额1791.9亿元,负债总额1490.46亿元,所有者权益301.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3.18%;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47.45亿元,净利润21.8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4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9.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受东航集团委托对其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东航集团围绕“打造世界一流、建设幸福东航”的战略目标,加强航线枢纽网络建设,优化机队结构,推进业务整合和转型,改进内部管理,强化飞行安全保障。审计也发现,东航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发展潜力、廉洁从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09年至2014年,东航集团本部少计历史遗留债务产生的财务费用14.24亿元,其中2014年2.6亿元。
2.2010年至2014年,所属上海营业部将应支付的机票销售代理费直接冲抵机票销售收入,导致少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7.38亿元,其中2014年1.53亿元。
3.2014年,东航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充分,导致多计资产2.26亿元,多计负债2.08亿元,多计收入1.11亿元,多计成本费用9295.95万元。
4.所属东航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收回保险资金,至2015年6月底少计营业外收入3205.27万元。
5.至2015年6月底,东航集团未将2009年拨付下属单位的2800万元资本性补助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而是作为往来款项核算,导致少计股权投资。
6.2014年底,所属上海营业部多预提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导致多计成本费用1495.28万元。
7.2010年至2014年,所属东航投资公司等4家企业未将发放给职工的交通补贴等1075.23万元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其中2014年356.17万元。
8.2005年至2013年,所属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违规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815.55万元。
9.2014年,所属北京分公司等4家企业代职工承担个人所得税,导致多计成本费用628.69万元。
10.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上海东方航空实业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单位转嫁业务招待费189.02万元,其中2014年106.91万元。
(二)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方面。
1.2010年,所属云南航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退出房地产业务,投资6.09亿元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违规确定3个标段(合同金额5.99亿元)的中标单位。该项目因资金不足等原因停工,至2014年底已计提减值准备1.21亿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东航投资公司、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集团批准,违规将1.91亿元资金用于股指期货等高风险投资。
3.2009年至2011年,所属韩国营业部原负责人通过编造虚假支出合同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资金1.41亿元,2013年7月被韩国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2015年6月底,上述资金仍未追回。
4.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将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航线,经内部审批后对外承包经营,造成亏损4311.06万元。
5.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上海营业部违规采取多支付奖励款或减免客票销售款等方式奖励4家机票代理机构1037.57万元,其中2014年25.54万元。
6.2008年1月至2015年4月,所属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等3家企业向“三产”企业派驻人员并承担其薪酬7997.59万元,还无偿提供部分房产和车辆供“三产”企业使用,其中2014年承担薪酬972.18万元。
7.2009年至2014年,所属东航投资公司等3家企业20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63份合同、金额3.05亿元,其中2014年0.29亿元。
8.2011年至2014年8月,所属上海东航置业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个人,涉及金额5021.91万元,并多结算工程款1671.9万元。
9.2013年,所属东航股份虹桥西区配餐楼项目因设计不合理而改变用途,造成损失168.49万元,另有总值972.87万元的设备闲置。
10.2007年,所属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违规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确定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商,并多结算工程款8566万元。
11.所属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招标,直接同上海东航伊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航空食品购货合同,2006年至2010年累计购货5.97亿元。
12.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在库存航材一直未领用的情况下,持续从29家供应商采购572种相同航材,涉及金额2385.31万元,其中2014年113.9万元。
13.所属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闲置航材,航材贬值严重,至2015年6月底,除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95.45万元外,账面净值4237.16万元的剩余航材面临损失风险。
14.2013年,所属东航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原资产评估结果失效的情况下,未按规定重新评估,直接将10套房产作价2531.98万元对外转让。
15.至2015年6月底,东航集团及所属单位20.91万平方米土地和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
16.2008年和2010年东航集团分别启动对所属西北公司、云南公司的清算,至2015年6月仍未完成,上述两家公司2014年底账面资产共计18.81亿元。
17.东航集团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信息系统异地灾备中心建设滞后、信息化产品整体国产化率较低以及部分信息系统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三)发展潜力方面。
1.2012年至2014年,东航集团科技投入分别为272万元、117万元和1925万元,分别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0.003%、0.001%和0.023%,与监管部门要求的2.5%存在较大差距。
2.东航集团航空运输主业受油价和汇率等市场因素影响较大,配套产业规模较小,应对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偏弱。
3.东航股份客票销售较为依赖代理商,2014年客票直销比例仅为23.2%,向代理商支付手续费25.2亿元。
(四)廉洁从业方面。
1.2012年,所属地面服务部下设的后勤保障部对参与保洁项目竞标的一家企业给予“关照”,至2015年6月,地面服务部累计支付服务费850.26万元,其中2014年283.96万元。
2.2011年以来,所属上海东方福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特定关系企业开展业务;至2015年6月底,尚有160.96万元货运收入无法收回。
3.2009年至2015年6月底,所属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148名管理人员违规持有关联企业股份,取得分红35.56万元。
4.2012年至2015年初,所属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款报销11.17万元打高尔夫球费用,其中2014年4.5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09年对东航集团审计中指出,所属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公司等2家企业1423.27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此问题至此次审计时尚未完全整改。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东航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