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西区法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2025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西区法院职能简介................................................1
(二)西区法院2025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11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预算情况......................................................11
(二)支出预算情况......................................................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2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1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明...........................14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明.......................1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明...........................................15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一)机关运行经费.......................................................16
(二)政府采购情况.......................................................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6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6
十二、名词解释.......................................................................16
附件...........................................................................................1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区法院职能简介。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法院主要职责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组织本院法官和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9.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等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西区法院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一年来,区法院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受理案件3675件,结案3464件,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达标率100%,8个集体、38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
一、顾大局,护发展,把“职”与“责”扛在肩上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134件,依法判处罪犯259人,同比下降25.56%。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8件,坚决守护人民安宁。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绝不手软,依法审结涉黄、赌、毒案件19件,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持续打击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依法审结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17件29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1名法官获评全省法院打击跨境电诈犯罪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严厉惩治涉农刑事犯罪,高效审结利用寄递物流跨25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假农药案4件18人,让制假售假行为无处遁形,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第二粮仓”。建立健全护“未”机制,对6名涉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从重处罚,释放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必遭严惩的强烈信号,李某强制猥亵案入选四川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依法对6名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为其照亮迷途知返的前路。坚持反腐高压态势,依法审结尚某、胡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件4件,组织1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并行,审结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件4人,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裁判执行机制,联合区检察院、格里坪镇、区属职能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赔偿损失“一判三赢”,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强化“保交楼”司法服务,依托府院联动,推动涉千余人非法集资的万佳达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完成全市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助力“新·都汇”楼盘全面完成交付,以司法服务为共富建设添砖加瓦。深度推进执破融合,在全市率先成立执破融合中心,助力府院在数据联通、社会联治、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上靶向发力,成功推动执转破立案3件;审慎运用强制措施,探索活封活扣、保函反担保等形式全力降低对涉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成立园区法官工作室,聚焦项目建设,主动发掘服务触点,走访调研重点企业3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182件次,妥善审理涉川煤华荣能源劳动争议案,以示范审判实现“办一案”到“治一片”,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严惩“搭便车”“擦边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互联网全程直播形式审理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销售假冒“攀果”案,同步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组织召开保护“攀果”产业发展座谈会,以司法力量持续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该案先后被10余家媒体争相报道,并成功入选全市十大新闻,区法院获评全省法院“五项专项”工作年成绩突出集体。
以推进法治建设为己任,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职,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件。以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召开特种设备典型案件研讨会,为特种设备使用戴上“安全帽”;与区税务局签订《涉税信息采集合作备忘录》,就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达成共识。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应诉和参与矛盾化解,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率达100%。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邀请行政机关同堂培训、观摩庭审、送法进机关8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围绕诉讼高发频发领域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5件,回复率100%,发送的《加快财政评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司法建议入选全市十大优秀司法建议。探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高效化解路径,因案施策,2件执行案件年内化解清零。依法打击冉某某等人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犯罪行为,助力行政机关规范管理。
二、守公正,促和谐,把“质”与“实”落在细处
解难题,惠民生,以“用心”赢“民心”。审结民商事案件2119件,同比减少5.65%,调解案件1348件,调解率达63.61%,服判息诉率93.63%全市第一。紧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痛点堵点,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759件,保障平等市场主体交易安全;审结涉网贷及后续追偿纠纷案件290件,用典型案例和司法数据告诫“用明日钱来圆今日梦”的年轻人,网贷绝不是福利,便捷与风险同在。示范诉讼+类案调解以点带面,妥善化解房屋买卖合同及涉攀煤安置房办证的法定继承等案件308件,守护辖区群众的“安居梦”,以法护人和。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审结涉欠付劳动者薪酬相关案件173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275万元,确保“劳有所得”,胡某某与某装饰公司、某清洁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入选四川省第三届农民工维权百优案例;妥善处理涉北京华联、麦农、澳森等企业后续劳资纠纷,将涉众涉稳矛盾就地化解,以法护乐业。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让家事审判“刚柔并济”,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330件,制发《婚嫁新风倡议书》,让彩礼归于“礼”;探索“云探望”“轮流抚养”,陈某诉黄某探望权纠纷案入选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14份,让抚养真正“养”;发出《婚恋家庭纠纷提示函》24份,及时向社区、派出所等基层组织进行风险提示,防止矛盾升级,判令第三人返还婚内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让家暴、出轨等违背公序良俗行为望而止步,以法护家安。
善作为,出实招,让“权益”变“真金”。执结执行案件1168件,执行到位1.07亿元,执行完毕率、到位率均同比上升。前端以督促执,完善执前督促和解和自动履行双向激励机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前督促通知书214份;持续深化一站式财产保全,民商事案件保全率达81.82%,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民事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45.25%,同比降低近10个百分点。中端重点发力,用足用够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1053人次,纳入失信90人,对以虚假交易转移房产逃避执行的李某、拒不如实报告又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张某某判处刑罚,倒逼被执行人全面履行;推行“执行110+24小时警务”办案模式,自5月上线以来共接听来电566次、出警295次、拘传69人、罚款147人、司法拘留18人,促成执行和解93件,成功督促履行到位105万余元。末端集中攻坚,开展“终本清仓”、小额执行、“执护共富”等专项行动,累计查控不动产2078处、车辆1620辆,冻结财产2388件次;对未执行完毕的历史老案全面清理核查,执行到位233.4万元,清仓出库2764件;高效推动财产处置,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累计成交106件,成交金额2711.39万元,网拍比全市第一;积极探索推进惩戒分类分级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取消限制高消费3人,屏蔽失信人员9人,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完善。区法院在全市法院“执行大比武”中摘得桂冠,并在全省法院“执行大比武”中获优秀奖。
优服务,增实效,用“温度”植“情怀”。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为18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对233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处理。扎实应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发挥“互联网+服务”优势,提供网上立案1420件,电子送达10396次、线上开庭调解2000余件次。关注“一老一小”,拓宽诉讼服务功能,开辟涉老涉残绿色通道,将立案窗口搬进敬老院,将司法调解送到家门口,审结继承、赡养等涉老案件125件;构建少审新格局,抽调精干力量专司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专设少年审判法庭,以“圆桌审判”模式增进与未成年当事人沟通交流,审结盗窃、抚养等涉未成年人案件26件。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作用,强化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依法减免诉讼费7.28万元;为12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93万元。加快数字法院建设,在全市法院先行试点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改革,突出无纸化办案,法官办案全流程网上阅卷、网上办理,上诉案件“一键”移送,探索单套制电子卷宗归档,纸质档案瘦身近五成,归档时间平均缩短73天,用数字化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赋能,该项工作在全省法院做经验交流,区法院获评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三、抓前端,勇创新,把“制”与“治”有机融合
当好多元解纷“前哨站”,让民生需求枝叶关情。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审判团队成建制实质入驻区级双中心,入驻两月以来,开展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指导16件次,及时对10件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联社法官在各级“三说会堂”中心提供专项服务58次,4名干警入选区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构建巡回解纷新模式,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做实“法院+”联动解纷,延伸服务职能触角,将192件非诉纠纷化解在厂区、田间地头、村居院落,工作经验先后8次在省法院、外地法院考察调研时做分享交流,两名法官被命名为“金牌调解员”,一名法官获全省法院第二届“智慧之星”提名。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做好“有信必复”,持续强化风险排查,台账式管理,坚持院领导接访、带案下访72次,引导信访人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合理信访诉求。区法院获评全省信访工作突出集体。
健全权力监督“制约网”,让审判管理精益求精。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院领导带头办结案件606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17.49%。注重闭环管控,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制发院庭长阅核案件实施细则,全年共阅核案件1534件,“四类案件”实质化监管达100%,确保审判人员履责有据、行权有度;严守案件质量,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把关机制,深化类案检索,加强“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业务平台应用,统一裁判尺度,1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做实司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评查147件次,对6件瑕疵案件进行审判责任追究,3名法官受到组织处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一案一码”试点工作,以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为目标,全力减少衍生案件,案件比大幅下降;以最高法院下发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为体检表,开展数据会商9次,逐项分析整改,20项审判质效数据全部达标,19项达满分,上诉率、调解率、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区法院获评全省法院“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深耕法治教育“责任田”,让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筑牢实践阵地,依托“青青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官工作室化解涉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11件,让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做实案涉困境儿童回访,为失去父母的杨某解决入学、生活保障等问题,让“小案件”诠释“大民生”。建成“青青西法”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集法治文化长廊、特色模拟法庭、多功能普法展示厅和宪法宣誓台于一体,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20余次,让“小空间”承载“大功能”。搭建亲密桥梁,依托“青青西法”护未品牌,积极参与院校协同育人,与辖区10个中小学校签订共建协议,配齐法治副校长,实现“一对一”联系,在开学季、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制讲座30余次,覆盖师生家长11000余人,让“小课堂”走进“大舞台”。丰富活动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探索“线上+线下”“订单+菜单”立体化普法模式,制作普法PPT课件、宣传视频37个,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西小槌”普法案例31个、普法宣传信息207条,4篇案例入选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利用联社法官、“西法快车”普法宣讲团开展线下普法32次,惠及人民群众6000余人,让“小智囊”传递“大能量”。
四、严管理,提素能,把“纪”与“德”齐抓共管
强化政治引领以忠诚立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工作21次。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好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强化负面舆情信息监控与处置,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持续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倾力打造“山水金沙·先锋西法”党建品牌矩阵,以“一庭一品”创建为抓手,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提质增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遵规守纪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组织干警赴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开展党性教育,1篇“微党课”上线四川法官学院在线教育网,院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淬炼过硬本领以担当立业。持续推进“青苗、青蓝、领军、常青”人才培养四大工程。注重从审判一线和重点工作岗位中选人用人,全年交流提拔中层干部8人,遴选法官3名,晋职晋级6人。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西法沙龙”业务培训,“半亩方塘”读书会等活动19次,开展优秀庭审、优秀文书评选,7份文书获评全省、全市法院优秀文书,7个庭审获评全省、全市法院优秀庭审;参加上级法院调训27人次,开展自主培训656人次,推动学习提升向改进工作高效转换,累计开展培训内容分享20余次,提出工作改进意见13条。坚持重业务、精审判、出精品,强化司法调研成果转化,1篇学术论文获评第八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优秀奖,3篇司法建议入选全市法院10大优秀司法建议,10篇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获奖、发表。
坚持全面从严以廉洁立身。对外主动接受监督,先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对法院工作的专题调研4次,累计邀请6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依法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件次,办理检察建议15件,根据检察建议启动再审2件,改判2件。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组织63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公开向宪法宣誓,开展人民陪审员任前业务培训,认真践行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对内强化自我约束,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三个规定”有情况记录716条。实现人员管理全覆盖,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审务督查,发布情况通报4期,让“红脸出汗”成为日常自觉。区法院获评全省法院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区法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或科室9个。即: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和派出机构格里坪人民法庭,其中司法警察大队和格里坪人民法庭未纳入内设机构改革。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区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8.79万。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9万元。西区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988.7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主要是一是聘用人项目经费需单独追加指标,二是压减经费开支,各项经费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区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988.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8.7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区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98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79万元,占97.47%;项目支出25万元,占2.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区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8.7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8.7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区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8.7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主要是一是聘用人项目经费需单独追加指标,二是压减经费开支,各项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19.88万元,占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2万元,占11.17%;卫生健康支出70.1万元,占7.09%;住房保障支出88.39万元,占8.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94.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保障西区法院工作正常运转,支持西区法院履行职能。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保障西区法院办案业务费、司法救助金、人民陪审员经费支出等经费支出,保障西区法院工作有序开展。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保障人员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2(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8.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区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6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区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均未安排相关经费。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5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原则上不再增加“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公务接待用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逐年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7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3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1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西区法院执行办案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区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5年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计划。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公办案等工作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区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区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无下属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22万元,增加0.14%。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预算的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西区法院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西区法院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西区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