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共青团攀枝花市委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内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分析研究青年思想动态;负责单位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以及年终目标工作考核;负责机关财务、国资管理、档案、机要、文印管理、应急、保密、信访、计生、爱卫、统计、综治、维稳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人事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和统战联络部
研究制定我市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研究分析全市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自身的特点,结合攀枝花实际;协助区(县)、委(局)、大企业党组织管理直属团委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共青团机关的自身建设;负责全市团的整体化建设工作及推优入党、推优上岗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组织统计工作;承办团市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终考评等有关工作和团市委机关干部转业推荐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相应工作予以指导。研究、指导我市青年统战工作和民族地区团的工作,在青年知识分子、民主党派青年、信教青年和民办(私营)企业青年中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与国内青年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建立全市青年人才信息库,加强合作联谊;加强对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市青年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三)志愿者工作部
负责团市委并指导全市团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团市委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研究青年志愿者工作理论,制定青年志愿者工作规章和制度;组织全市性青年志愿者培训;负责全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管理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实施。
(四)青年工作部
研究、指导全市城市企业和城区街道、社区共青团的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团的各项活动;负责全市青工战线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各项文化、教育活动,搞好全市青年创业行动,协助做好青工的稳定工作;指导城市企业、城区街道、社区的基层建设。研究、指导全市农村、民族地区和乡镇企业团的工作;组织全市农村青年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活动、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青年致富人才;指导农村团的基层建设,发挥农村团员的模范作用。研究、探索、指导全市开展新媒体组织、引导、服务青年的相关工作;引导青年开展“保护母亲河”等生态环境建设活动。
(五)学校少年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指导全市大、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青年师生的思想动态;指导大、中专学生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及少年宫开展各种有益于少年儿童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参与研究制定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提出青少年权益问题的对策;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愿望;参与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推动落实;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负责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关工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关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市关工委日常工作,做好文秘、档案、财务、人事、安保、宣传、印章和车辆管理等工作,执行关工委主任办公会决议,协调督办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深入基层调研、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不断建立健全关工委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壮大“五老”队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关工委,努力提高关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长期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校外辅导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及帮困扶弱活动等;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合力,联系服务成员单位和县区关工委,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爱心力量。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团市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19.0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9.07万元,安排支出预算21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各项业务工作。
基本支出157.07万元,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62万元,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少先队工作、全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青少年网络建设、五四活动、预青工作经费、未保工作经费、关爱留守学生及青春送温暖活动经费、关工委工作和活动经费等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我委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关于共青团攀枝花市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共青团攀枝花市委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