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6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相关驻京机构的联络。(二)开展宣传、联络、协调、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间经济、技术、人才、文化交流与合作。(四)承担有关接待工作,为市级部门、县(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在京活动提供服务。(五)协助做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六)负责对联络处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6年,联络处将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在“宣传推介、信访维稳、招商引资、联络服务”等基础职能之上继续向新的职能如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于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等拓展转型。首先是继续加强对外交流和宣传,树立阳光花城的新形象。切实通过攀枝花与各部委、与北京市西城区友好城区合作关系,以及在京攀枝花籍人士等渠道和平台,着力打造攀枝花“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南向门户”等城市新标识,进一步促进京攀两地的学习交流活动。其次,继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建设,确保首都的稳定与和谐。再次,继续加强渠道和网络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攀枝花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一方面在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整合招商引资工作资源,以联络处为纽带,搭建招商平台,通过省驻京办、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种形式的组织,扩大招商平台,营建招商渠道;另一方面细化和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衔接工作,以驻点招商为抓手实现联络处招商引资工作的全时态势,确保和协助市本级、区县在京招商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继续以服务攀枝花为己任,确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利益。除继续服务于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之外,联络处尽最大可能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在京困难攀籍群众、学生解决急、特、难等一些问题。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驻北京联络处收入预算总额为274.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4.74万元,无事业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4.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9万元,专项支出120.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驻京联络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驻京联络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业务运行费、保安雇佣费、房租费及招商引资活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没有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没有新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仍为4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