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住建系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财务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枝术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规划区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管理和指导行业标准定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等职责。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筑业。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8.62亿元,完成
市级目标任务150亿元的132.41%,完成省级目标任务180亿元的110.34%,同比增长13.91%;完成省外产值51.4亿元,同比减少10%;完成税收收入4.4亿元,占总税收比重12.83%;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4.5亿元。
2.房地产业。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5.03亿元,完成市级目标任务25亿元的220.12%,完成省级目标任务63亿元的87.35%,同比减少6.6%;完成商品房销售126.42万m2,同比增长20.7%;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4100元/ m2;房地产从业人员4437人,增速达17.4%,超出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61317千元,增速达30.9%,超出目标任务15个百分点;新增房地产企业统计入库12家。
3.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开工4743套(户),开工率为100%;完成货币化安置1272户,货币化安置完成率100%;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8036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1%;竣工5751套,完成目标任务的298%,入住2062套(均含续建);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399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4401户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9亿元。
二、部门概况
市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住建系统收入合计2472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79.14万元,占97%;、其他收入744.97万元,占3%。(饼状图)
2016年支出合计2471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4.12万元,占21%;项目支出19439.98万元,占79%(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住建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910.61万元,2015年为15734.4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76.2万元,增长71.03%。(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住建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3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9.82万元,下降6.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住建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3.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26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63万元,占7%;城乡社区支出11452.08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367.64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59.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组织事务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32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数345.91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81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 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06.9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 儿童福利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医疗保障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15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
可再生能源2016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2159.99万元,完成预算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下属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公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节省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27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决算数33.0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紫荆一号未拆除,其拆迁经费未使用,另有执法办案经费未使用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决算281.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2748.54万元,完成预算9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规划项目未结束,资金未支付;城乡计区规划与管理决算数541.66万元,完成预算96.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工程未完工,资金未支付;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数4979.03万元,完成预算6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政策划转国土局,办证工作延迟,导致购房补贴未发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434.73万元,完成预算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机构交市建设集团,相关经费未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决算数346.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59.25万元,完成预算5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由于招标工作未完成,二是项目未完成,资金均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住建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2.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7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建系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93万元,完成预算65.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22万元,完成预算6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3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公车改革后,单位保留车辆大幅减少,相应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方面,由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也相应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2.11万元,下降30.8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49万元,下降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13.2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相应公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大幅减少(由于公车还没过户,因此账面上公车数量和2015年相等);公务接待方面,由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22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9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和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22万元,无公车购置,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住房保障、规划项目、建筑质量监督、城乡村镇建设、房地产管理、火车南站及轨道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268人,共计支出5.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费0.21万元,绵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农村危房交叉检查0.15万元,四川住房建设周刊赴攀就通联站建设工作沟通接待费0.14万元,甘孜州住建局赴攀培训0.11万元,遵义市住建局赴攀调研0.19万元,省住建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督查费0.11万元,省住建厅赴我市开展中国传统村落专家驻村技术指导工作0.11万元,省测绘局赴我市调研地理信息市场工作接待0.14万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住建系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6.8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住建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64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6万元,增长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住建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规划项目、建筑质量监督、城乡村镇建设、房地产管理、火车南站及轨道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市虽已公车改革,但到2016年底,车辆因政策原因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住建系统账面上公有车辆6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737.7万元,覆盖率达到8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从财政基建专户拨入和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反映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组织事务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反映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其他事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其他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抚恤 死亡抚恤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福利 儿童福利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反映用于医疗卫生其他方面的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 可再生能源 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管执法 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反映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方面的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定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市建设支出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城市公共设施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反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其他
支出。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城乡社区住宅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1.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