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规划区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管理和指导行业标准定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等职责。

  2015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主要工作是:科学统筹城乡规划,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强化窗口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确保住建事业蓬勃发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20.5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20.5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111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8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房改工作、测绘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统筹管理和城乡建设的监督执法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律顾问、诉讼经费,规划委员会专项经费,建筑行业质量检查等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市住建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格式表.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