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规划区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管理和指导行业标准定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等职责。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强化党建、党廉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围绕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着力解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足、城市路网密度偏低,绿地系统分布不均等规划问题。三是多渠道筹集棚改资金,继续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强化棚改腾空地处置,加快棚改腾空区规划和城市设计。四是继续建设东区后山道路-炳东线工程 PPP 项目,炳三区至报社隧道工程、渡仁西线复线(和润小区段、招那段)PPP 项目。完成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五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新村建设,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厕所革命”建设。七是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棚改货币化安置将全市商品住房和停车位库存规模和消化周期控制在合理范围。八是继续开展分类招商引资,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进行项目包装和营销。九是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0亿元,完成“四上企业”入库9家。十是继续开展“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城市品牌整体营销推广活动,开展康养地产新标准试点工作,力争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120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60亿元。十一是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全年建筑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以内。十二是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行业扫黑除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为1776.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1776.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6.5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收入较上年减少168.94万元,减少8.68%,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2019年减少53.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177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68万元,占85.15%;项目支出263.9万元,占14.85%。支出较上年减少168.94万元,减少8.68%,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2019年减少5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6.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6.5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6.5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6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含机关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减少112.18万,公用经费减少3.66万,项目支出减少53.1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78万元,占22.05%;、城乡社区支出1295.7万元,占72.93%、住房保障支出89.1万元,占5.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02.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公用支出(含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含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机关日常运转的支出,(含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项)2019年预算数为26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聘用人员)工资、业务运行费,物业管理费、法律顾问诉讼等(含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目标奖、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270.16万元,在职人员经费925.28万元,住房公积金89.1万元。公用经费22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无咨询费、无手续费等,其中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47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91.6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均为安排预算。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村危房交叉检查,住房保障、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400%。主要原因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新增一辆越野车,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住房保障、城乡村镇建设等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为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调研、推进小城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现场督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下属等0家行政单位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8.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66万元,下降1.5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801001]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zip
部门预算公开表_[801001]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ls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