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10 来源: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2
(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2
二、机构设置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一、名词解释.........................................................................8
附件...........................................................................................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公务服务中心等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1.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和配置、大中型维修,以及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闲置房地产处置、市人才公寓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负责市级公务接待,指导市级部门和县(区)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事务性工作。
2.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是:负责机关职工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
3.市公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是:承担商务洽谈接待和各种礼仪性活动的接待工作;承担政务、商务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攀枝花接待联谊会的工作;承担外出考察的组团任务及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2.强化安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施工安全、车辆行驶安全等工作,不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年安全稳定。
3.绿色发展,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聚焦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机关食堂等工作,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4.集中统一,强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坚持高效集约利用原则,优化办公用房调配,及时对标省管局逐步完善我市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完善平台管理制度,做好车辆更新配置工作,继续加强公车规范运行使用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5.落细落实,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智慧食堂”,对机关食堂的各项操作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就餐满意率。在公务接待方面,坚持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注重细节、体现特色等方面聚力发力,为构建“三个圈层”当好服务员、联络员。
6.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把握构建“三个圈层”、实施“三大战略”、构建“四大产业生态圈”、建设“三大中心”等重大举措,按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公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5万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328.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4.9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328.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8.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32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8.7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8.7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8.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4.9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1.15万元,占8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6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75.95万元,占5.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35.6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人员经费及日常行政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5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公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事业运行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9.99万元,主要用于:攀委办﹝2012﹞86号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退休人员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24万元、津贴补贴251.63万元、奖金9.27万元、绩效工资41.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9.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61万元、住房公积金75.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71万元、退休费16.66万元、医疗费补助0.72万元。
公用经费54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3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2.75万元、邮电费2.27万元、差旅费33.05万元、公务接待费406.55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5.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6.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1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平衡。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8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6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6万元,用于1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级24个无车单位、接待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及下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公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7.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17万元,下降2.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行政运行的人员及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事业运行的人员及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攀委办﹝2012﹞86号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参公退休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业退休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用于保障职工的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