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老干部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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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老干部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市委报告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完善老干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2.指导县(区)、市级部门、大企业开展老干部工作,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具体执行情况。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和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3.指导推进全市老干部政治思想建设,配合各级党委(党组)规范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融入“康养党建”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持续深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4.督促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安排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做好市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和健康休养;调查研究老干部服务管理的相关问题,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等工作。
5.加强和规范全市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管理炳草岗干部休养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指导攀枝花市成都干休所开展工作。
6.完成市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起步之年和“服务业发展年”。市委老干部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不断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积极作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11235”老干部工作思路,用心用情,感恩奋进,勇毅前行,为建设产业兴、城市美、万家和的幸福攀枝花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1.突出政治建设,不强化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老干部工作每一项具体服务、每一个工作细节。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组建一支队伍、组织一次讲座、畅谈一次体会、撰写一篇心得、锻造一流作风”五个一活动,通过情况通达会、专题培训班、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引导老同志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突出党建领航,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推进落实。继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尊老敬老情怀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持续创建“银耀花城”工作品牌为统领,以“银耀花城”示范点、工作室、服务队等先进典型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阵地,举办 “坚持以党建引领离退休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开展争创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意见》精神。
3.突出精准服务,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好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做好重大节庆及易地安置居住离休干部的走访慰问。主动衔接老龄工作政策和民生保障政策,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梳理“为老服务”清单,优化“为老服务”流程,推进落实老干部困难救助机制。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积极与花城e+等对接互通,推动信息化与老干部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指导,提升老年大学办学质量,推进攀枝花市老年大学创建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工作,推动市老年大学游学养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
4.突出凝心聚力,激发全市改革发展的银发力量。结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业发展年等重点工作,发挥优势,搭建平台,宣传典型。制定出台《攀枝花市老干部系统关于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实施方案》。持续完善和推进“银发人才”信息库、老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围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和“服务业发展年”目标任务,在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关心下一代等方面担使命、展作为,让更多老同志为党的事业发光发热。
5.突出关心关爱,持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五老”优势作用,深入抓实“立德树人、助弱帮困、固本强基”等重点任务,重点培育千名“五老”宣讲员,持续开展“五老宣讲”等教育活动,组织老同志讲好三线故事、攀枝花故事。持续抓实党建带关建及“六好”关工委创建等制度机制,建设一批 “五老工作室”及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体验点,实施“老少牵手暖冬行”等关爱活动,深入推进全市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
6.突出提质增效,建设高素质老干部工作队伍。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以老干部工作作风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理念,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聚力市委“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和“服务业发展年”工作要求,大力倡导“人人打头阵、个个当尖兵”,进一步提升工作影响力。努力把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模范部门,把老干部工作队伍打造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过硬队伍,为建设幸福攀枝花展现新担当,做出新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老干部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79.3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专项经费预算,2023年增加了专项经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收入预算679.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9.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支出预算67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03万元,占80.52%;项目支出132.3万元,占19.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79.3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专项经费预算,2023年增加了专项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9.3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9.3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5.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专项经费预算,2023年增加了专项经费预算,具体包括:老干部活动费10万元、老年大学办学经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60万元;增加了人员经费,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98万元,占76.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9万元,占12.75%;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占5.19%;住房保障支出37.49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6.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和机关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老年大学办学、关工委业务运转、物业管理费等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两项待遇为重点,以精准理念为导向,以增添正能量为取向,以自身建设为抓手,用心用情做好各项老干部服务工作,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和机关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等。绩效目标为:保障退休人员正常福利待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补充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7.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7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9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调研、交流学习、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16%。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组织老干部活动、调研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委老干部局以及下属市炳草岗干部休养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市老年大学、市委老干部党校)1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39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委老干部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委老干部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3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2.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