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文艺评论、老年书画、老年摄影、文艺志愿者等11个协(学、研究)会,共有会员近3000余人,其中国家级会员29人,省级会员350人。此外,还有仁和区、东区、西区、盐边县、米易县以及攀钢、攀煤等7个基层文联。市文联机关设有组织联络部、办公室2个职能部门和文学院、书画院2个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2014年市文联在职职工年末数17人(聘用人员未计),离退休年末数19人,其中:行政离休2人,行政退休10人;事业退休7人。

  二、工作性质

  (一)、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攀枝花市文联)是中共攀枝花市委领导、由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和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大型企业(行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等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共攀枝花市委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联系文学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二)、攀枝花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对外交流、人才培训、书刊出版、文艺评奖和权益保障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三)、攀枝花市文联积极促进全市各民族文艺家的团结,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同省、市(州)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并与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促进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

  (四)、攀枝花市文联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攀枝花市文联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兴办为繁荣文艺服务的文化产业。

  三、2015年重点工作

  1、着眼于区域性文化高地建设,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突显攀枝花文化魅力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进一步抓好出作品、出人才。

  进一步建立健全文艺人才培训、培养制度。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培训高层次文艺人才。

  重骨干、抓后备,不断完善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体验生活、开展文艺创作的相关制度,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力作,重点解决舞蹈、戏剧、曲艺、文艺评论发展滞后的状况,全力支持其开展培训、展赛和交流活动,力争每个协会都创建有自己的文艺活动品牌。

  4、持续抓好文艺惠民,促进城乡文艺成果共享。

  ①以文艺志愿者协会为重点,组织好面相基层服务的文艺工作者队伍。深入农村、面向基层开展文艺惠民活动。以文艺志愿者协会为载体,广泛、深入、常态化的开展文艺惠民、文艺服务活动。小型的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每月一次,上规模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一个季度一次。小范围的志愿服务活动适时开展,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而定。以文艺志愿服务的常态化,通过不同方式和载体,进一步发挥文艺工作者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文艺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主要路径,把健康文明的文艺融入校园、融入社区、乡村、融入社会各阶层。用文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文艺惠民行动弘扬先进文化和时代主旋律。

  ②利用好攀枝花文艺创作中心这个平台,面向市民开展常态化的文艺惠民活动。攀枝花文艺中心今年即将竣工交付使用,要利用好、发挥好,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作为文联面向社会、密切联系群众,文艺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的开放性、经常性的新平台。把文艺中心作为文联为民、惠民、乐民、进行文艺创作、开展交流、公民道德建设、文化惠民行动的主要公益服务阵地、服务社会的新窗口。结合攀枝花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会、学习型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等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文艺培训、展览、展示、交流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成果。

  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真正深入各个社会群体。切实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把文艺活动同社会效益、益民、惠民结合起来,更好更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人民愿望。

  5、统筹协调抓好综合工作,坚持文艺事业和综合工作两促进。为促进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426.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0.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6.8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2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文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专业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文学院(《攀枝花文学》杂志社)、攀枝花市书画院(市城市雕塑创作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攀枝花文学院(《攀枝花文学》杂志社)工作经费;2、攀枝花市书画院(市城市雕塑创作室)工作经费;3、协会经费;4、文艺中基本运行及文艺惠民活动经费;5、签约作家经费;6、攀枝花文学艺术年鉴;7、 8、攀西图片报;9、业务运行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关于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政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信息公开表.xls

  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