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4.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

  5.综合管理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协调全市文化遗产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鉴定、出境和宣传以及传承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承担全市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实施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依法申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

  6.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卫星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应用,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

  7.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和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备案和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8.监督管理社会文化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9.按规定权限申报和实施全市对外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夯实文化发展基础

  强力推进攀枝花市中心图书馆建设,安排专人进入现场开展工作,做好功能布局论证,着手思考文创事宜。积极推进“高清攀枝花•智慧广电”项目落地落实,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处理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等后续工作。

  2.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不断提高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参与度。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全力做好文化惠民工作。按照“六有”要求,完成纳入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的贫困村文化室建设,解决35个贫困村“村村响”、8697人看电视难的问题。

  3.繁荣内容创作生产,增加文艺产品供给

  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引导,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实施优秀创作扶持计划,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为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选取素材拓展平台、创造条件。开展精品展演、展示、展销、展播、展映活动,全年公益性演出服务不低于60场(次)。

  4.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化遗产传承利用

  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工作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抓好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攀枝花开发纪念馆及大田会议纪念馆等的管理和免费开放工作。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校园、进广场、进家庭活动,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5.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依托现有优势文化产业资源,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产业潜力,大力发展网络视听等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按照“互联网+”、“文化+”的思维,积极探索特色文化产业与文教博览、休闲娱乐及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发展模式,力争花城新区核心区域5A级文创小镇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6.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继续推进依法治市、简政放权,不断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坚持不懈抓好“扫黄打非”工作,不断提高传媒机构、电影放映、安全播出、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加强五创联动、精神文明、综治维稳、计生绿化、档案保密、人民防线等各方面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8个,其中局机关为行政单位,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图书馆、攀枝花市文化馆、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84万元,无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4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804.8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收入预算804.84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8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支出预算80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84万元,占95%;项目支出40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4.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8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4.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3.69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交由社保管理,财政不再负担。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91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9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48.3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业务运行费和监播系统运行费。其中,业务运行费主要用于“三下乡”文艺演出、广场专业文艺演出、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新闻出版管理工作、文化遗产保护、优秀人才培养、优秀舞台剧节目创作采风精品创作、村村通培训、广电节目创优送评及外宣、县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测试、电影事业监管等专项工作;监播系统运行费主要用于安全播控网络的安全播出信息预警系统、调频广播监播系统、电视节目监播系统、卫星信号检测系统、安保监控系统等为一体的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零星耗材及配件更换和升级改造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8.34万元,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安排参照2016年实际执行情况预算。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92%。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由10辆减少为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8.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29万元,增长6.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

  十、名词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