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本级及汇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2-18 来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利、水土保持、地方小水电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拟订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节约用水、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利方面的论证工作。
2.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和指导节水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的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调处县(区)之间的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4.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监督工作。
5.负责地方小水电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参与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指导全市水利发展和水利行业劳动保护、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抢险及抗旱工作。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组织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工程布局、监管重点。加快专业水利规划编制,统筹规划市级引水补水水网体系。
2.抓实“引水上山”工程(金沙江干热河谷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可研和19个专题报告,全力挤进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3. 积极主动与凉山州联系对接,加大与省水利厅、省水利院的汇报对接,充分研究论证“引雅济安”项目,统筹米易县、盐边县北部水网建设和水系连通。
4. 继续推进米易老街子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可研及全部专题报告获批;推进盐边县沙坝水库前期工作,尽快取得工程坝址选择等3个专题报告技术审查意见批文,加快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报审工作,为明年6月前完成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打好基础。
5. 高质量完成米易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示范建设,新建10公里岸坡生态河堤和清淤疏浚河道,做好水系连通、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的全面衔接,创建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示范工程。
6. 落实水利厅水利工程验收三年行动攻坚战要求,锁定目标,压实责任,加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验收进度,对纳入工程验收三年行动验收项目清单台账实行动态监管,定期通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7. 加快病险水库整治项目验收,年内全面完成已完工的113座水库除险加固验收,同时加快推进2017—2020年实施的70座病险水库的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米易县前进渠灌区、盐边县高堰沟灌区两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年度投资8559万元。开展胜利水库灌区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将胜利水库灌区改造纳入2022年全省灌区改造“盘子”。
8. 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坚持“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强化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农村水源建设,大力实施“千吨万人”“百吨千人”规模化供水工程。完成米易、盐边3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指导原水公司、红格水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加强开展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确保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
9.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动“六大任务”落实。统筹各项任务“十四五”规划目标,编制完成市、县两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细化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目标、任务、措施“四个清单”。强化流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川滇两省长江(金沙江)管理保护和治理责任落实。
10.全面落实防汛减灾措施,加大汛前大检查力度,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导和暗访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险工险段安全度汛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预警和协同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三查、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全力确保安全度汛,努力实现2021年防汛减灾人员“零伤亡”目标。
11.全力抓好抗旱减损。着眼长远,提前谋划,树立“抗大旱、抗久旱”的思想准备,县(区)要科学合理制定“一村一策”抗旱方案,千方百计守住人饮安全底线。加快推进仁和区大龙潭乡东山坡金沙江泵站、大竹河水库配套渠系建设、西区格里坪镇金家村自来水管网延伸二期工程、东区攀矿至双龙滩农村饮水管道、盐边县红格镇金河村集镇管网延伸等重点抗旱项目实施。
12.纵深推进行业“强监管”。坚持“强监管”工作主线,进一步完善“强监管”工作机制,统筹整合资源,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重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监管矩阵。采取市县跨层级、跨部门联合监督等形式,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涉水环保、安全生产、涉河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水利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水利局机关、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市水资源河湖保护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37.1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1590.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85万元,占3.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7.17万元,占96.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153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62万元,占64.96%;项目支出538.55万元,占35.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7.1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7.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2万元、农林水支出129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7.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9.3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2万元,占11.56%;农林水支出1294.82万元,占84.24%;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费支出和离退休其他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06.8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单位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41万元,主要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减灾运行管理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0.55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河(湖)长制省级目标考核、水土保持省级目标考核工作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4.6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8.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5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党建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8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里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口部门来攀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26%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里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规模。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4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利规划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河(湖)长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攀枝花市水利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等1家行政单位、攀枝花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1万元,下降3.67%。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水利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攀枝花市水利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8.5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