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商务和粮食局是市政府工作职能部门,承担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和粮食安全职责。具体负责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行业;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对商贸流通、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二手车交易、再生资源回收和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理和依法处理商务、粮食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投诉、举报;负责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行业达标升级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外经合作、外商投资项目、加工贸易项目的引进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指导区(县)服务业发展,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项目的收集、储备和推进等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管以攀枝花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协调外市在我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负责指导、协调、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储备粮体系建设,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在攀中央、省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障市场需求和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有效供应。
2.局属全额拔事业单位攀枝花市商贸流通服务中心,基本职能:全面贯彻省、市军粮供应政策,坚持“以兵为本”,诚信为先,全心全意服务于部队后勤建设,全面提升军粮供应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购粮手续及军用购粮卡系统设备的使用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部队服务的思想,坚持实行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之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保证军粮供应政策和任务的落实。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突出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加快推进
1)攀枝花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全面完成全市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和帮助米易县成功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年建设智慧社区O2O项目站点60个。
2)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项目。攀枝花国储库和密地国储库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已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使用。
3)“三大活动”深入实施。一是积极组织、引导我市本地企业、商会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促销活动,上半年共组织40余家辖区企业开展迎春购物月、欢乐阳光节、重庆啤酒节等大型促销活动50余场,直接拉动本地消费近2亿元。二是认真组织企业做好16届西博会、第119届广交会、第4届南博会暨第24届昆交会、第5届亚欧博览会等国内国际性大型展会的参展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4)向上争取工作成效明显。米易县成功申报为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获得2000万元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支持东区中心城区转型发展项目申报成功,获得3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攀钢生活公司成功申报2016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获得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2. 深挖增长潜力,努力扩大社消零总量
一是制定完善了《攀枝花市促进消费增长七条措施》,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批。二是组织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制造消费热点,充分释放市场消费潜能,有效拉动本地消费,同时吸引带动周边地区来我市消费。三是清理和培育限额以上企业,重点清理建材、金银珠宝、商务宾馆、粮油等行业限上企业,扩大限额以上企业总量。在批发、餐饮、住宿行业培育一批新的限额以上企业,加大三大行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四是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对全市64户纳入商务部监测样本企业的监测、沟通、指导工作,按月对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3. 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服务业经济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完成了《攀枝花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正待通过专家评审后颁布实施。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向市政府报送了《攀枝花市促进服务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十六条措施》,《攀枝花市“出攀”钛精矿专项运费补贴方案》,从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推进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发展等多方面提出了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三是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密地物流园区二期等一批重要物流项目加快建设,攀枝花万象城、御湖花都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普达、阿暑达康养休闲基地等特色产业聚集区建设正有序推进。四是以政策资金保障为重点,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认真做好2016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五是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协调开展服务业统计培训,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服务业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统计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季度服务业发展情况预警预测、情况通达机制,提前掌握每季度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发展措施。
4. 深化开放合作,不断增强外向型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着力抓好出口稳定增长。加强与外贸重点企业鞍钢国贸攀枝花公司的对接,鼓励公司用好政策拓展业务,积极争取订单,力争进出口企稳向好;支持攀钢钒业公司在攀钢集团钒产品营销体系调整后加大五氧化二钒出口,积极申办钒铁出口资质,做大在攀钒产品出口规模;鼓励四川长矶、米易家啦等公司尽快开展出口业务。二是着力抓好信贸合作平台建设。积极促成我市与中信保四川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全市信贸合作平台。三是着力开展国际市场拓展活动。支持东方钛业、钛海科技公司参加中东涂料展和美国涂料展,鼓励攀枝花阳光诗社文化传播公司参加第119届广交会,组织带领天成丝绸、华森糖业、鸿鹄农业、乐石艺术和鑫苑工艺等公司参加第4届南博会暨第24届昆交会。四是着力抓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推动攀枝花特色水果出口,积极配合市检验检疫局,指导盐边县成功创建为攀西首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市锐华农业公司的“攀枝花”芒果出口新加坡,攀枝花特色水果自营、自主品牌出口实现“双突破”。五是加大外资项目服务力度。六是认真做好中国•攀枝花—东盟国际商贸洽谈会暨东盟商团入驻东盟国际商贸城活动的筹办工作。
5.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牵头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对全市6户发卡备案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处侵权和制假案件76起,查没各类假冒伪劣商品1428件。受理处置“12312”各类投诉、咨询25件,并依法依程序完成了转交和回复。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度粮食库存交叉检查工作,全市粮食储备总体情况较好,数量真实、质量可靠、账实相符。
6. 夯实基础建设,助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制定了《攀枝花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和《攀枝花市2016年电子商务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近期电商发展的目标任务,更加充实了工作内容和措施。认真做好电子商务专题培训,全年共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10余次,累计培训800人次以上。电子商务园区二期将在年内开园,京东、淘宝特色中国馆、四川无声科技、大数据中心、去哪网等一批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攀小花、中川科技和阳光味道等5家市内电商企业,将入驻园区。米易县电子商务孵化中心正式营运,入驻企业41家。组织市电商协会、米易电商孵化园及钒钛交易中心、26度果园、花城UU、善果农业等22家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参加中国(四川)电子商务发展峰会,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眼界、积累经验,搭建有效合作平台和渠道,助推我市电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7. 强化粮食宏观调控,筑牢粮食安全基础
一是制定实施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了《攀枝花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编制完成“十三五”粮食应急规划,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储备粮油轮换管理,督促、指导企业有序开展轮换工作,2016年度省级储备小麦轮换工作已经完成。三是严格粮食质量管理,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了《攀枝花市地方储备粮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委托协议书》,由市质检所定期对全市各级储备粮油进行日常质量检测和轮换入库质量检测。四是稳步推进仓储设施建设,原粮低温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大水井省储库粮库信息化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仓房屋顶2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和财政评审,正在进行项目招标。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231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21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1.24万元,占0.05%。(饼状图)
2016年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277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04万元,占48.48%;项目支出1427.38万元,占51.52%。(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09.5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56万元,增长0.97%。(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5.73万元,增长21.79%。(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16万元,占3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52万元,占15.43%;医疗卫生支出1.08万元,占0.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68万元,占1.90%;住房保障支出71.78万元,占2.5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13.20万元,占40.18%。(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759.07万元,完成预算9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正常经费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2.50万元,完成预算4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完成,要根据2017年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需要来支付该项目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50(项):2016年决算数为8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244.00万元,完成预算7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完成,要根据2017年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需要来支付该项目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32(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299.0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5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6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4(款)09(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商业服务业(类)02(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8万元,完成预算7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完成,要根据2017年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需要来支付该项目资金。
14.商业服务业(类)99(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7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粮油物资储备(类)04(款)03(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3.20万元,完成预算6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完成,要根据2017年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需要支付该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50万元、津贴补贴352.54万元、奖金13.86万元、绩效工资4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万元本养老保险缴费59.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4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6万元、离休费104.44万元、退休费154.60万元、抚恤金68.57万元、生活补助8.03万元、医疗费0.08万元、奖励金1.33万元、住房公积金71.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万元。
公用经费18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3万元、印刷费1.0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6.33万元、邮电费16.00万元、差旅费26.39万元、维修(护)费27.94万元、租赁费3.25万元、会议费1.83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劳务费0.09万元、工会经费6.76万元、福利费1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其他交通费24.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3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2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71.4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实际使用车辆费用开支减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57万元,下降5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5年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0万元,下降6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5.8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实际使用车辆费用开支减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8万元,占6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32.98%。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需求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0人,共计支出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级部门接待9批次43人金额6193元;其他地市州商务部门4批次19人金额2163元;区县部门18批次218人16644元等。其中:全年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4万元,比2015年增加12.92万元,增长8.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用于购置:商务在线监管会商平台设备、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办公设备62.08万元,空调2.65万元,办沙发、文件柜2.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公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42.5万元,覆盖率达到74%。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4(项):指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50(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32(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4(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指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款)01(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4(款)09(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类)02(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类)06(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类)99(款)99(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9.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04(款)03(项):指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