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7年3月19日正式组建的公断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法独立行使终局裁决权的准司法行政的非营利性仲裁机构。作为仲裁委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具体负责办理接待咨询、受理案件、组织仲裁、文书档案管理、理论研究和仲裁员管理等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尽力完成40万元的收入额,大力拓展案源,多种方式解决仲裁案件,增加仲裁收入,宣传仲裁。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60.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0.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3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办理仲裁案件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案件,支付仲裁员报酬。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理仲裁案件,支付仲裁员报酬。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关于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