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缴、统一基金核算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及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作。是进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最多,办件数量最大,服务范围最广的窗口。窗口集中对社会提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查询、受理至办结等“一站式政务服务”。

2、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为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9个市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函》(川人函〔2009〕68号)批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核定人员编制数64人,根据市编办[2014]192号文。2015年1月,原由市社保局经办管理的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移交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核减编制2人。2016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核增编制5人。现编制核定为64人,实际在编人员62人,退休人员17人。根据工作需要另外使用聘用人员15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2764人(其中,企业办法在职参保人员264318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数3467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169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2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297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7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95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170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

1-12月累计征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98568.8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2.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5350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09%;失业保险费13296.1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52%;工伤保险费19429.4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31%;生育保险费5213.0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8.48%。

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837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10%,其中缴费人员13069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18%。居保基金总收入12255万元,总支出8363万元。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512人,其中在职参保34676人,退休人员19836人。累计征缴收入76589万元,养老金支出117923万元。

1.继续确保全市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全市253087名各类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2017年全年新办理城镇企业职工退休6369人)的基本养老金全部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1-12月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706568.43万元(其中包含企业退休人员1-7月调待补发金额1830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7月调待补发金额2856.22万元,城乡居保基本养老金7402.45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1-12月共争取省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金394865万元和城乡居保上级补助资金7922.78万元。共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889903.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580532.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792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127701万元、工伤保险金16699.98万元、失业保险金33999.93万元、生育保险金4933.86万元、城乡居保养老金8113万元。

2.认真做好“互联网+社保”建设工作。

按照“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工作要求,从2017年3月开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新时期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开始进行网上经办大厅及经办业务新形式开发前的需求分析工作,积极与信息中心进行了多次业务网上经办流程和实现功能的探讨,于4月编制了网上征缴等工作需求报告,提交信息中心负责开发实现。一是与8家银行签署了代收协议,极大的方便了个体缴费人员,目前已有7.17万人与银行签订了代扣代缴协议,占个体参保人员11.8万人的60.7%。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实现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对已办理“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年检规定。三是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有效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情况出现。四是11月25日,“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正式上线。办事群众可在网厅自助服务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即时办结业务。目前已有560家单位使用网厅进行了工资基数申报、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办理、社保证明打印等业务;个人注册用户也已达到600人,使用网厅查询和开具各种参保证明、异地住院备案等业务。五是与工商银行合作,开通了3个 “社保+银行”一体化便民服务网点,提供了24项社保业务办理服务,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创新“就近跑一次”服务模式。

3.深入开展全民登记工作,圆满完成省级评估。

2017年3月,国家人社部社保中心徐延君副主任率部社保中心等一行9人对我市2015年作为全国第一批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根据我市试点采集数据的情况和省局对先期已完成市州数据要求,对我市尚需完成缺项补充采集数据的17万余人,采取先将各县(区)全民参保数据与我市金保系统、全省城居保信息系统、我市原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以及全市公安“一标三实”和移民扶贫部门精准扶贫数据进行比对,然后分发到各县(区),通过采取查阅试点时相关资料和再次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数据进一步补充完善,至7月24日,各县(区)计划调查数据完成率达到100%。期间,我局按照全省全民参保工作的统一安排,与信息中心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指标项进行分析,按照省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将需补充完善的三项指标项上传至省局并通过校验,共计上传人员基础信息105.42万条,参保信息262.95万条数据。10月17日至18日,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李光辉副局长率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民参保登记和多险合一参保登记征缴与稽核省级评估第五评估小组对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来现场评估,对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和多险合一征缴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4.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2017年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性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全市经办机构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为重点开展扩面攻坚。8月至11月,我市两县一区(盐边县、米易县和仁和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县(区)扶贫部门按照我市扶贫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范围内精准扶贫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清理和筛查,通过采取乡镇排查,公安数据比对等方式,最终确定我市符合城居保参保条件的精准扶贫人员为25585人,其中已参保16865人(含参保并已享受待遇5582人),未参保8720人,未参保人员已于2017年12月前全部办理完参保手续。全市符合城居保代缴条件的精准扶贫参保人员共计20003人,实现精准扶贫政府代缴共计13149人,代缴金额1298450.00元。未实现精准扶贫政府代缴人员为6854人,主要原因为在我市实施精准扶贫代缴方案之前,这部分人员已自行缴费,按照各县(区)实施方案,将由县(区)扶贫、人社及财政部门将应由政府代缴的城居保养老保险费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到这部分人员手中,目前盐边、米易均以发放到位,仁和区将在2018年一季度发放。

5.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清欠以及“中人”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准备工作。

从2017年2月起集中开展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市本级318个独立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了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人均缴费工资基数6935元,比2016年度增长936元,增长率15.6%,为执行好年度基金预算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2017年5月,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职业年金欠费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进行催缴。至11月末,除极少数单位外,我市本级缴费情况已得到根本好转。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缴率都在99%以上。按照省里要求,6月20前完成已退休“中人”职务职级等基本信息及养老金新老标准对比时涉及老标准计算的有关数据采集工作,全市已完成2316人的数据采集及导入工作。同时完成717人在2017年-2018年退休 “中人”数据的核实与录入工作,为下一步“中人”待遇计发和补发做好了准备。2017年7月,正式开展了我市在市本级实施的“老机保”个人缴费清退工作,本次清退共涉及18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清退人员12793人,应清退金额6133.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本金4880.3万元,利息1253.2万元),除个别遗留问题外,已全面完成了“老机保”个人缴费的清退任务。

6.顺利完成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我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市、县(区)两级社保机构积极争取系统内人社行政部门和信息化工作机构的配合,在市财政及各发放银行的支持下,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核实各类人员调待基础数据,及时制定调待工作方案和信息系统需求,于7月26日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支付计划,并从27日开始,通过各退休待遇发放银行,陆续开始执行调整退休待遇资金的补发上账工作,确保在7月31日前将1至7月补发待遇落实兑现到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本次调待涉及2016年12月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17.14万人,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4.59元,增幅5.8%,高于全省5.5%的平均增长率,调待后人均月基本养老金2809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92万人,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12.73元,增幅4.4%,调待后人均月基本养老金5030.8元。

7.做好2016年基金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市根据近三年来的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制定了科学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经过严谨细致地工作,按时上报了2016年度基金决算报表,并通过了省劳财两厅审核。同时,认真分析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执行进度并及时报告情况,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完成。10月末完成了2017年企业养老保险等预算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调整,11月又按照要求完成了2018年工伤保险等5个险种的预算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基金和职业年金预算编制任务,并获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审核通过。按照基金预算管理的进度和安排,至年底,我市各项社保基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增强了社会保险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8.加强内部控制、健全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监管、堵塞漏洞。

2017年以来,以各级、各部门对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内控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契机,组织力量,集中全面梳理了我局职责职能和工作流程、内部管理规定,制定了市社保局《行政权力清单》等5个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要求,认领确认了我局2项 行政权力和53项公共服务事项,对所有事项进行了基础信息的完善,办事流程的配置,操作方法的培训,确保系统按时上线、运行畅通。对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印制成一次性告之书。为保障金保系统规范操作,将全局“金保系统”内冗余业务即“停用政策”系统模块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金保系统使用权限进行重新确认和分配。共清理出含“一次性趸缴”“三次超龄参保”“超龄人员缓缴”等21个模块,已办理停用,涉及我局业务经办的权限共计274项操作权限进行固化。同时对我局具备操作权限的人员进行核查,按照“最小授权、权限分离”的原则,对应个人的岗位职责,由本人确权,科室长审核后授权。同时,对新调入的7人权限重新分配,核实在职73人,实现了业务经办实名制,杜绝了滥用、混用账号的现象,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风险建设。2017年7月,按照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集中对市本级和5个县(区)养老保险重点指标进行了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整改;从8月起,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及省厅和省局的要求,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对照部、省各项指标和要求逐一加以落实,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实行月调度制度,确保年内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9.开展经办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宣传工作。

一是按照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安排,年初市局组织开展了对所属5个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情况的综合调研,并根据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的问题,归纳出整理49项涉及共性和个性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以文件的形式发各县区执行,长期坚持年度工作调研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的经办行为和政策执行标准,及时解决处理了经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市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各相关业务科室和社保服务银行安排精干力量为县(区)及乡镇、街道社区经办人员授课。本次培训共涉及全市5个县(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和16个街办、44个乡镇以及148个社区的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共计405人。培训采取分县(区)开班,市社保局统一授课方式,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政策水平,市、县、乡(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四级业务经办沟通更加紧密,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完成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坚实的基础。三是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社保局对各内部科室开展了工作情况的分析调研活动,各科室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提出了全面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意见建议。四是按照人社部关于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版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综合宣传资料,并结合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的不同需求,编印了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通过市县两级社保机构集中上街和深入乡镇、企业、学校等专项宣传,并采取报纸、电视、服务机构LED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和办事流程。五是按照市人社局党委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两转一提”精神,积极开展“走基层”调研活动。各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实际,深入县(区)、厂矿开展调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10.做好病残津贴启动实施工作和158号文补费等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按照省里相关文件要求, 积极主动与信息中心联系,提出业务需求,经过半年不断对申请、支付、财务等模块测试和完善,从2017年7月中旬开始在市、县(区)两级社保机构正式开展该项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完善158号文补发政策,更大限度满足参保人群需要,我市认真贯彻执行省厅62号文,认真做好1990至1995年补费资格的审核工作,全市补缴469人,合计金额433.99万元,按158号文件补缴1996至2011年的1334人,合计金额3716.16万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清理和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10972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征收金额102514.55万元,平均补缴年限12.74年。

11.完善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制度。

将认证时间由下半年调整为全年滚动认证,统一制定验证计划,按计划顺利推进。为使这一方便群众办事的新举措最大限度得到群众的认知,我市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QQ群和举办各类人员培训,及时公告验证政策变化及时公告出去,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使这一新的认证方式较快得到退休人员理解和适应。全年共认证人员 164172人,认证通过率97%。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21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44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1%。

 

2017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2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98万元,占90.55%;项目支出114.69万元,占9.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4.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42万元,增长19.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6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5.97万元,增长19.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92万元,占93.84%;住房保障支出74.75万元,占6.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910.65万元,完成预算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7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7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3.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结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用餐费1.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6万元,下降27.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同比上年都有所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92万元,比2016年增加26.78万元,增长27.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使用的办公设备的采购,如台式机、打印机、扫描仪等。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6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增强目标任务的合理性,二是绩效监控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分析目标任务,增强合理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动态的监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确保全市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5

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

社会保险征缴任务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对完成社会保险征缴任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二是提高完成成本使用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二是减少完成成本。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助征员费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4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2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持。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市社保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四川省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本级).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