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3)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4)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5)管理民族专项资金。(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7)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9)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10)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1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大民族地区投入力度。在民族地区组织实施了四大民生工程。(2)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全力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强化自发迁居农民管理。(3)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筹办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强化宗教领域规范管理,坚决抵御渗透,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4)推进民族地区脱贫。14个贫困村实施14个扶贫项目,助力贫困村脱贫攻坚。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76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27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2017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7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24万元,占79%;项目支出158.30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7.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71万元,增长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96万元,增长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87万元,占83.3%;教育支出10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2万元,占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38.1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为8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数为3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4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3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75万元、津贴补贴108.46万元、奖金110.86万元、绩效工资2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88万元、退休费25.24万元、生活补助3.49万元、医疗费3.28万元、住房公积金38.13万元、

公用经费10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1万元、印刷费0.13万元、邮电费10.63万元、物业管理费1.97万元、差旅费11.91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劳务费0.82万元、委托业务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81万元、福利费5.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9.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6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协调宗教事务,参与协调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19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来攀检查、调研工作20人次,支出0.41万元;接待省内外其他地市州少数民族代表团、宗教教职人员来攀交流考察工作60人次,支出1.47万元。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8万元,比2016年减少2.87万元,下降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万元,均为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58.3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部门支出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设定的目标值,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存在的问题:专项资金存在结转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早规划,早组织实施,按进度正常推进,争取当年的项目当年实施完毕,当年完成支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做到专项专用。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程序。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组织验收。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3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38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民宗委2017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四川省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