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民族宗教委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3、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
4、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管理民族专项资金。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7、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9、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0、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
1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重点工作
1、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培训。
3、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
4、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
5、帮助两县一区争取民族地区资源补偿政策。
6、抓好资金争取和投入政策落实。
7、协调好彝家新寨建设工程。
8、解决民族地区急难问题。
9、推进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社会事业发展。
10、提升推广科技扶贫“福田模式”。
11、打好帮扶村精准扶贫攻坚战。
12、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县区创建活动。
13、开展民族地区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思想宣传教育活动。
14、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制度建设。
15、依法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矛盾机制。
16、加大非法宗教活动的治理力度。
17、扎实抓好宗教界的服务工作。
18、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民族宗教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603.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收入预算60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支出预算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8万元,占90%;项目支出61万元,占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3.8万元。收入均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71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2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37.87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60.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部门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7.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支出和下属事业单位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维修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及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2.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0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6年、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全国、省内、外民族宗教工作考察团及各项宗教活动,接待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协调少数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相关利益的突出公共事件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越野车。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专题调研;深入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民族宗教委及下属单位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6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民族宗教委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民族宗教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万元。
十、名词解释:无